雄安新区基础设/组团县城-雄东片区连接工程(金谷街)勘察
更正公告
******建设局未收到推送,所以需要******建设局要求进行了变更。
内容:
1.原公告发布/获取文件时间2025-03-13 00:00:00 至 2025-04-03 09:29:59变更为2025-03-19 00:00:00 至 2025-04-14 09:29:59
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(投标截止时间,下同)为 2025-04-03 09:30:00变更为 2025-04-14 09:30:00
2.(4)信誉要求:
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/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(采用或不采用)否决性惩戒方式;
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(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)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采用 (采用或不采用)否决性惩戒方式;
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(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)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、拒不签订合同、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不采用 (采用或不采用)否决性惩戒方式;
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(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)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、罚款等行政处罚,达到 / 次或累计罚款 /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(采用或不采用)否决性惩戒方式;
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、安全生产管理规定,或者因串通投标、转包、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,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(采用或不采用)否决性惩戒方式。
变更为: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/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采用 (采用或不采用)否决性惩戒方式;
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(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)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采用 (采用或不采用)否决性惩戒方式;
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(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)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、拒不签订合同、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(采用或不采用)否决性惩戒方式;
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(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)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、罚款等行政处罚,达到 / 次或累计罚款 / 元的投标人 采用 (采用或不采用)否决性惩戒方式;
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、安全生产管理规定,或者因串通投标、转包、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,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采用(采用或不采用)否决性惩戒方式。
三、其他内容不变
四、公示与公告媒介
本次更正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(******/)、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(******/)、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(******/)上发布。
五、联系方式
******有限公司
地址:雄县铃铛阁大街
联系人:马朋飞
电话:******
电子邮件:/
传真(如有):/
网址(如有):/
******有限公司
地 址 :保定市竞秀区乐凯北大街2186号院内西排
联系人:姚达炜
电 话 :0312-******
电子邮件: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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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址(如有):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