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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普新区南部城区城市更新项目—老旧小区改造项目(阎家楼小区、民和小区)总承包(EPC)-澄清修改公示
信息来源: ******[查看]
|地区:辽宁
|类型:变更通知
基本信息
信息类型:变更通知
区域:辽宁
源发布时间:2025-07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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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****建设局

监督部门联系人:田工      监督部门电话:0411-******

标段(包)名称:金普新区南部城区城市更新项目—老旧小区改造项目(阎家楼小区、民和小区)总承包(EPC)      标段(包)编号:************20001

******居民,楼体改造建************居民老旧小区改造,其中民和小区改造建筑面积为32248.90㎡,共计701户,阎家楼小区改造建筑面积47224.10㎡,共计738户,小区内庭院改造面积约4万㎡ 。楼体改造:屋面防水保温改造约16678㎡,外墙饰面、******居民家窗更换约8142㎡等工程;庭院基础设施改造:沥青道路约8910㎡,人行道铺装约16250㎡,透水混凝土约950㎡,花岗岩铺装约3360㎡,以及花坛、监控、照明、仓房廊架、便民设施、管网基础设施等其他附属配套工程。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到工程规模的内容均以此条内容为准。 2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“1.1.7”项目投资估算变更为:4766万元。 3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“1.2.2”标段合同估算价变更为:4260万元。 4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“4.2.3”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:2025年08月05日 09时30分00秒。 5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.2.3条变更详见澄清文件。 6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.2.4(4)中施工团队-施工技术负责人条变更详见澄清文件。 7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“三、项目管理人员基本要求”施工人员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变更详见澄清文件。 8、合同格式中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中“4.5 分包”变更为:4.5 分包 4.5.1 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:除招标文件特别的规定外,工程不得分包。 4.5.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工程包括:根据招标文件执行。 4.5.4 分包合同价款支付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: 执行通用条款 。 9、具体内容详见澄清文件。

文件澄清与修改编制人:高英明      文件澄清与修改编制人联系电话:******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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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照:2025-07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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